办证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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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读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借书证。本借书证适用于参加铁岭地区“通借通还”的任一图书馆,读者可一馆办证,多馆借书;一馆借书,多馆还书。

 

2.借书证根据押金数额不同有两种类型:

⑴ 押金100元的借书证,每次可借图书或光盘2册,借期15天,可续借1次;

⑵ 押金200元的借书证,每次可借图书或光盘4册,借期30天,可续借1次。

 

3.读者在借阅前,请将自带的物品,寄存于存包柜中(贵重物品请本人妥善保管好)。

 

4.借书证实行计算机管理,有效期1年,到期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。

 

5.读者身份证号的后6位为读者证密码。可登录市图书馆网站的“网上办证”——“读者空间”进行密码修改。

 

6.所借文献应按期归还,逾期归还者每天须交纳逾期使用费0.10元/册。

 

7.在文献借期内读者可登录图书馆网站的“网上续借”续借一次,并可查询文献相关信息。

 

8.读者所借文献若有丢失、污损现象时,须按本馆有关文献管理办法进行赔偿。

 

9.借书证遗失,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,一个月后,凭本人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到办证处补办借书证,原借书证信息作废。

 

10.退证时,读者须持借书证、押金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。